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印染、造纸企业和省级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审查的通知》要求,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重点对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金华等市的印染、造纸企业和省级公共机构组织开展了能源计量现场审查。
此次审查主要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 1356)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要求,以用能单位自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本次审查重点为印染、造纸企业,企业通过自查和整改工作,完善了三级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加强了对染色机、定型机、碎浆机等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消耗管理,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污水废气排放。绍兴部分印染企业面临场地搬迁至集聚区和管理提升的要求,通过能源计量审查的准备工作,加强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能源计量数据管理,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
审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用能单位具有较强的能源计量管理意识,设有专门能源计量管理部门,建立了能源计量管理制度,配备了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