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检测服务:0571-85027145

质量投诉:0571-85025361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一号楼B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上门业务办理及来访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来源:阅读:

根据园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将3月28日起我院上门业务办理及来访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门业务办理要求

上门业务办理统一从我院南区东门进入,并主动向园区安保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同时根据安保人员指引进行登记。为方便客户上门办事,除原业务受理大厅外,我院设置临时受理点,进入上述两个受理地点分别需符合以下条件:

进入业务受理大厅条件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未带“*”号(14天内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能够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进入临时受理点条件: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未带“*”号(14天内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二、来访要求

除上门客户外,其他来访人员统一从我院南区北门进入,并主动向园区安保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同时根据保安指引进行登记。

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得进入园区,园区内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如需进入实验室、办公室等非公共区域,请联系我院相应工作人员到门口迎接。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