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服务民营经济以及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相关要求,构建符合市场化运作和行政监管要求的检定校准检测业务收费标准体系,我院于2019年8月完成了业务收费标准体系的重构工作,新标准拟在2019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检定、校准同价。相同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的计量器具校准与检定收费标准不同的,统一按照就低原则调整。
2、同一或相近类别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所用的方法和设备相同的,按照就低原则归并整合。
3、简化委托检验/检测定价方式,按检测项目协商动态报价。
4、所有收费标准均未在本次调整中提高。
附件:检定校准检测收费标准公示清单 点击下载(100.8 KB)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年9月12日